| 9月1日,国家邮政局对普通邮件分拣封发关系实施了重大调整。自1998年邮政独立运行至今短短5年里,国家邮政局先后三次调整了普通邮件的分拣封发关系。为何频频调整?国家邮政局网路运行部陈祖荫处长告诉记者,调整的目的是通过弱化三级邮区中心局普通邮件的分拣封发功能,充分发挥一、二级邮区中心局的生产能力,形成以一、二级邮区中心局为普通邮件集散核心的网路结构体系,逐步建立符合现代化邮件处理中心要求的作业组织模式,以充分利用网路资源,提高网路运行的效益和效率,降低全网运行成本。
1999年,为加快邮区中心局体制的推进,国家局首次调整了普通邮件的分拣封发关系,初步形成了以邮区中心局为分拣封发基本单元的格局。2000年,为解决出口邮件的集中处理问题,国家局再次调整了普通邮件的分拣封发关系,要求出口邮件向一、二级邮区中心局集中。而这一次调整进一步实现了进口、出口邮件的集中分拣封发,真正达到了弱化三级邮区中心局的目的,提高了一、二级邮区中心局的设备利用率,加快了邮件的内部处理速度。与第二次调整相比,此次调整要求进口、出口邮件都向一、二级邮区中心局集中;三级邮区中心局可直接将所有出口邮件送到相应的一、二级邮区中心局,不必处理,从而减少了中间环节。
此次调整的大致思路是:弱化三级邮区中心局省际间进出口普通邮件的分拣封发功能;将经转关系相对固化,以便于信息化处理和操作;突出“三状化”,按信函状、扁平状、包状处理邮件。调整后,对于信函状邮件,一、二级邮区中心局之间建立直封关系;一、二级邮区中心局对本省(区、市)以外的达到直封标准的三级邮区中心局建立直封关系,达不到直封标准的封至寄达局指定的一、二级邮区中心局经转;三级邮区中心局出省(区、市)邮件原则上封至发寄局指定的一、二级邮区中心局经转,确需对外封发的经国家局批准可对外封发。对于扁平状邮件,一、二级邮区中心局之间建立直封关系;一、二级邮区中心局对三级邮区中心局的出口邮件封至寄达局指定的一、二级邮区中心局经转;三级邮区中心局出口邮件一律封至发寄局指定的一、二级邮区中心局经转。对于包状邮件,各邮区中心局之间快递包裹一律建立直封关系,普通包件则在一、二级邮区中心局之间建立直封关系;一、二级邮区中心局对三级邮区中心局的出口普通包件封至寄达局指定的一、二级邮区中心局经转;三级邮区中心局的出口普通包件原则上封至发寄局指定的一、二级邮区中心局经转,确需对外封发的经国家局批准可对外封发。进口邮件的封发则要求各级邮区中心局对其经转范围内的各投递局建立直封关系;承担指定三级邮区中心局邮件经转任务的一、二级邮区中心局,原则上直封到三级邮区中心局经转范围内的各投递局。目前确有困难的局可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对三级邮区中心局经转范围内的县及县以上各投递局建立直封关系,县以下邮件封至县局或三级邮区中心局处理;二是直封三级邮区中心局,由三级邮区中心局直封投递局。
这次调整幅度很大,难度也很大,主要表现在:各地邮件处理中心的设备和技术含量有一定差异,增加了调整工作的复杂性;邮件向一、二级邮区中心局集中,大大增加了一、二级邮区中心局的人员和成本,但现在的核算体制对此还没有较好的消化办法;邮件的标准化程度亟待提高,非标准信封、不规范书写等问题严重削弱了一、二级邮区中心局现代化设备的处理能力;各地营业窗口条件千差万别,邮件条码化程度不够,影响了上机处理;大部分邮件处理中心还没有实现信息化接轨,增加了集中分拣封发的难度。鉴于此,此次调整暂时保留了部分三级邮区中心局进出口普通邮件的分拣封发功能,待条件具备后实行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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